山城重庆,近年热闹异常:又是唱红打黑、又是李庄伪证、又是警察免职(所有担任一定职务的警察一夜之间全部免职,然后根据“不公开的考核标准”重新任命)、又是穿着紧身制服驾驶沃尔沃豪华轿车执勤的漂亮女警(她们的漂亮制服并不是国家制式警服)、……、哪一件都让人迎接不暇,哪一件都高潮迭起。
重庆素来山多雾浓。这一切,不由让我想起《双城记》在开头的那段话:“那是个最美好的时代,那是最糟糕的时代;那是智慧的年头,那是愚昧的年头;那是信仰的时期,那是怀疑的时期;那是光明的季节,那是黑暗的季节;那是希望的春天,那是失望的冬天;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,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。”
最近的看点是,重庆希尔顿酒店先是因股东涉黑和容留妇女卖淫而被停业整顿,紧接着是座拥数十亿资产的最大股东彭治名以涉黑为由被刑拘。
这样的消息出来,我和广大不明真相的群众一样,是不会同情这个彭治民的,谁叫你不仅有钱,而且钱还这么多——十个亿啊,谁不眼红啊,反正来路也不一定十分干净,如果有办法,我也一定想个办法,给他编制个什么罪名搞过来,顶多算黑吃黑而已,看你到哪里去告。
重庆警方向媒体公布的“彭治民公然挑衅司法尊严、以身试法”,这句话,放在几年前,我也会激动、会愤怒,甚至可能对抓获这样胆敢公然挑衅司法尊严、以身试法的犯罪分子的人民警察三呼万岁。只是,可能是心态老了,不再轻易“被激动了”,甚至、不仅不激动了,而且还会对“正义终究战胜邪恶的”完美的故事情节产生疑惑。
我开始怀疑我法律知识和判断能力:股东涉黑可以让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停业整顿吗?这个知识并不复杂,股东是股东,公司公司,从法律上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主体,即使股东犯罪,怎能将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酒店关门整顿呢?重庆的黑社会真的就那样猖獗吗?中国是一个公权力高度集中的国家,在这样国家里,黑恶势力要达到“黑社会”的水平,说句不客气的话,还不太可能,只有高度法治的社会,才会有黑社会生存所需要的利用法律合法的对抗的土壤,否则,一个非常态的政治运动,让一切都玩完。重庆作为中国的一部分,难道就和全国其它地方不同?而宾馆容留妇女卖淫的事儿,我敢打赌,这是和尚头上的虱子——明摆着的事儿,重庆难道真的就不同。
除了第一个问题我要好好学习外,其余两个问题,由于身处湖南,信息有限,我不敢妄加臆断,如重庆现状真能得到肯定的答案,我向伟大的重庆警方致敬!向勇敢的王立军局长致敬!如果答案不是肯定的,那么,文强也好,王立军也好,我看不到他们的太多差别!他们的游戏那就真与我们百姓无关了,无论是以什么样的名义。
行文快结束的时候,再次在网络上搜索了一下重庆希尔顿事件,又出了新闻:网上在流传《重庆晨报》一位小记,因在天涯上议论希尔顿酒店的事,被当局以发布不当言论劳教了。我知道:劳教在我国是一种最高可限制人身自由达三年之久的行政处罚,且无需经过法院审判,只需由由公安机关实际把持的各地的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即可;且一经做出,立即执行。
稍具常识的人都知道,记者的天职就是替公众发掘真相,有良知的记者所从事的,不仅只会歌功颂德,还包括批评报道,按照国际公认的媒体人员从业准则,他们就是有权发表不当言论的,按指令行事的不是记者,而是广告公司的宣传人员。至于,重庆这位被劳教记者就希尔顿事件发表的究竟是不是不当言论,显然不应该是由被监督对象来决定,更不用说,被监督用自己所掌握的劳教权力将对自己说三道四的人关起来,就更令人不耻了。
但愿,这是假新闻,因为,这太令人恐惧了,这样的空气会让人无法呼吸。
呵呵。就重庆希尔顿事件,不能再聊了,还是就此打住吧。